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等文件,提高政府采购各类主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业务水平,充分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经研究,将举办两期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线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1、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人员;
2、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集采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
3、各级财政采购监督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培训、项目采购全流程操作业务培训(含远程异地开评标、电子保函);
2、框架协议、网上超市、分散服务市场等操作业务培训。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方式:政采云直播平台
2、培训计划:
期次 |
培训日期 |
培训时间 |
培训课程 |
培训对象 |
第一期 |
7月17日 (周三)上午 |
9:45-11:30 |
框架协议、网上超市、分散服务市场培训及答疑 |
采购单位 |
7月17日 (周三)下午 |
14:00-17:00 |
履约验收管理培训、项目采购全流程培训(含远程异地开评标、电子保函)及答疑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
|
第二期 |
7月18日 (周四)上午 |
9:45-11:30 |
框架协议、网上超市、分散服务市场培训及答疑 |
采购单位 |
7月18日 (周四)下午 |
14:00-17:00 |
履约验收管理培训、项目采购全流程培训(含远程异地开评标、电子保函)及答疑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
培训直播链接:
http://e-learning.zcygov.cn/live/series?seriesId=53
注:政采云平台用户建议点击直播链接登录,提前预约直播。
五、培训要求
1、为保障本次培训效果,要求各参训单位至少安排1人参与培训并做好培训内容的内部传达工作。
2、请参训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预约培训登记,并在每场培训开始时扫描直播间的二维码签到。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