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行政中心食堂猪肉类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宁波市区有固定屠宰场所,且生猪来源于宁波大市范围内,年产销五千头以上的无公害生猪养殖场;或宁波大市范围内,年产销1万头以上的无公害生猪养殖场。
2、养殖场或屠宰场均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3、猪肉须当天屠宰场宰杀,检疫章齐全,并附送质检合格证。
4、配送及时、数量准确、服务良好。
5、夏季配有冷藏车送货。
二、投标要求:
1、本食堂猪肉产品月供货量约1.1万斤(具体要求见附件)。
2、投标文件应包括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及账号、送配车辆牌号、送配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各一份,无公害养殖基地购销合同,公司或单位的有关资料、合作单位资料及供货协议或合同,所有资料需纸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方式。
3、报名日期:2018年5月7 日至2018年5月11日,投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5号楼330室,联系人:王南永老师;联系电话:89182352 13456153868
附件:1、行政中心食堂猪肉类规格要求
2、会议中心牛肉类规格要求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