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宁波市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建立了“1+X”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各部门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了由“养人”到“办事”的转变。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宁波市财政局聚焦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的原则,制定出台了2020年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安排1200万元专项经费,向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益。
2017年以来,宁波市财政局已经安排专项资金4600多万元,组织258个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有序、公信力强的社会组织。市妇联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市文广旅游局文化惠民服务,市海关在帮扶宁波外贸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服务等,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宁波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