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完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任务,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市民政局从2015年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驾驶培训学校购买退役士兵驾驶培训服务。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余姚市2015年退役士兵驾驶培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BNB-20152201G。
2.实施背景。根据《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后,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了包括驾驶、数控、电脑等专业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其中80%以上的退役士兵选择了驾驶培训。市民政局通过联系驾驶培训主管部门选择了2-4所较好的驾校进行退役士兵驾驶培训,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服〔2011〕363号)等文件精神,与驾校协商,培训价格适当低于市场价格。2015年,培训驾校认为培训价格已3年没有提高,与市场价格的差距越来越大,驾校的利润很低,要求提高培训价格,且自2015年9月1日起,《浙江省定价目录》中已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项目,驾驶培训取消了政府定价,实施市场定价。因此,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决定2015年退役士兵驾驶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
二、项目内容
1.购买主体:余姚市民政局,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购买内容:驾驶培训,车型为C1小客车。
3.服务对象:自愿自主选择驾驶培训的2015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承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C1培训许可的驾驶培训学校。
5.服务质量要求:①提供优质驾驶培训服务;②制定完整、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培训场地;④科学、充分的配备教练人员;⑤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突发情况处理预案;⑥配备配备较新、无安全事故隐患的教学车辆;⑦制定包括服务机构设置情况、服务承诺、服务队伍水平、响应时间等内容的服务承诺。
6.服务价格标准:每人的培训价格不高于5555元。
三、实施过程
1、落实资金。经培训人数核定和价格测算,与市财政局商定,安排专项预算150万元。
2、规范购买程序。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共有8家驾驶培训学校投标,经专家综合评标,确定2家中标,为2015年退役士兵驾驶培训定点学校,退役士兵可自主选择培训学校。
3.资金支付:退役士兵报到,培训驾校须凭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通知书接收培训人员;培训开始后,由民政局及培训驾校双方确认实际培训人数后,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支付培训费的30%;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参训人数、已通过考试的人数等情况进行资金结算。
4.履约情况:市民政局和两家中标的培训学校签订了培训服务合同。目前,2015年秋季退役士兵202人已经安排到两家培训机构进行驾驶培训,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还未完全报到,还有大概30多人要参加驾驶培训。目前,驾驶培训学校履约情况良好。
三、项目成效
1、节约了财政资金。中标价格人均5400元,培训人数270人,目前培训市场价6500元,共节约财政资金近30万元。
2、提高了培训质量。规定了培训教时,明确培训具体要求,注重安全责任的落实,免费提供后续服务,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承担赔偿责任。
3、取得了社会效益。通过公开招标,优胜劣汰,管理水平高、设施条件好、群众口碑好的驾驶培训学校中标,全市驾驶培训学校触动很大,不少培训学校更新培训设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适当降低培训收费,对规范全市驾驶培训行业发挥了一定作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定点培训学校的监督。要经常深入培训学校了解培训情况,积极征求培训学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妥善解决。
2、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购买退役士兵驾驶培训服务,这是我们的尝试,不完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定不少,以利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