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4NBHSWT131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中医医院数字胃肠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江小珠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2110
被投诉人1:宁波市海曙区中医医院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88号
被投诉人2: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相关供应商:宁波威杜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万达商业广场2幢222号10-9
四 、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5月7日开标,并于同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威杜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投诉人于2024年5月10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4年5月20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6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宁波威杜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利用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本次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