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ITCY-202420185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曙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9号(1-12-13)
被投诉人1:宁波市曙光中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207号
被投诉人2: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于2024年6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后于2024年7月5日于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进行公开开标,确定中标人为浙江翔鹰厨具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投诉人于2024年6月23日向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日作出质疑回复函,针对投诉人的质疑事项答复,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现该项目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且正在履行中。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在前面把样品规定为实质性要求,在招标文件后面又设置为评分因素,前后互相矛盾,招标文件违规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