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象采购处字〔2024〕第15号)
一、项目编号:2024NBJH-12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新一路(政实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智能化交通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象山佳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城西路16号
被投诉人1:宁波翔宸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位)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被投诉人2: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45号2楼
四、基本情况:
“象山县新一路(政实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智能化交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JH-12)预算金额为168万元,于2024年7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招标文件设置不满,于8月12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8月16日作出质疑回复,并于2024年8月16日发布更正公告,对部分采购需求、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本机关在受理投诉后,暂停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18页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中的第3、4、5、6、7项中的评分要求明显存在不合规的设置,此项明显的就是人为主观评分,各项评分要求以及应对措施等内容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这些指标你量化了吗?招标文件对上述评分项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评审因素没有量化细化,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不能量化的指标是不能作为评审因素的,评审专家无法通过明确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否则评审专家只能通过主观上的判断来进行打分,不能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属于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
法律依据:该评分细则的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违反了财政部2021年7月1日出台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必须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违反了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政府采购禁止行为采购需求类“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第10条1.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实现采购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
招标代理回复及其不负责任也没有量化各项指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的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需求表中加★号和加▲号的要求:文件第一大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第1小项交通信号控制主机及箱体基础:▲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须接入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控制平台,实现区域信号联遍联控,干线绿波控制,提供生产厂家无缝对接承诺。
文件第二大项交通监视系统第1小项一体化网络高清球机:光学变倍检验:不小于40倍;设备水平手控最大速度应不小于800。/s;智能切换功能检验:支持快速智能切换,当更换当前智能模式时设备不需重启,新智能使能后即可生效;采用不小于 400万像素 1/1.8英寸CMOS传感器;车牌类型识别功能检查:支持不小于12种车牌类型识别(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章);具有不小于2048个预置位,存预置位和调预置位功能正常(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章);多场景巡航功能检验:多场景分别配置不同智能后,可进行多场景智能巡航,进行不同智能功能的分时复用。切换码流可继续支持原来的智能,支持跟踪抓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文件第三大项电子警察系统第1小项:低照度高清抓拍单元(内置 LED灯)传感器:1英寸GS-CMOS,视频分辨率:4096 x2160;支持多样性混合场景应用,集卡口电警机动车业务,全方位适配机动车道路交通场景;支持通过智能帧输出对象属性,包括车型分类、ID、车牌、车牌颜色置信度、车身颜色、车身颜色置信度等;支持识别车标类型≥460种。在天气晴朗无雾,车辆无遮挡,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1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1x的情况下进行测试:白天车标识别准确率≥99%;夜晚车标识别准确率≥99%;支持闯禁行记录功能,可对4种普通车型(包括大货车、中货车、小货车、皮卡车)及8种特种车型(包括危化品车辆、普通罐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车、粉粒物料运输车、吸污车、环卫车)进行检测、抓拍记录、识别及图片存储;支持根据现场违章抓拍需求通过web界面设置事件优先度,事件优先度1-17可设,设置后可按事件优先度进行违章抓拍及图片存储;低照度增强功能检查:在补光亮度不大于 14lx情况下,开启图像低照增强功能后,车内人员、车辆车身颜色、车辆号牌可辨。设备信息查看功能检查:支持查看设备的温度信息、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畸变校正功能检查:支持图像校正设置功能,可设置矫正强度、水平缩放、垂直缩放;支持按车道属性设置,判定车辆行驶方向,车辆行驶方向包含:南向北、北向南、西向东、东向西、来向、去向、左转、右转等;★图片展示形式检查:支持图片预览界面单张或四宫格形式对抓拍图片进行展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绘线显示功能检查:支持绘线显示功能,可在相机视频预览界面显示目前画线配置情况并标注每条线的名称。(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流畅性调节功能检查:支持视频流畅性调节功能,包括实时、普通、流畅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文件第四大项通信及供电系统第1小项:智能交通接入箱 WxDxH=985x483x1295mm;具有电气分区:进线区、配电区、设备接入区,其外部采用不锈钢喷塑以及耐候塑料装饰板,箱体开门方式采用智能门禁控制有射频卡感应、遥控开门;以及中心控制,门禁远程控制采用10/100M以太网接口;箱顶置双风扇,0~℃可调,工作温度:-20+80℃,工作湿度:≤95%%%(无凝结);落地式机柜安装,含箱体基础浇筑及接地系统。★可以通过 485通讯协议远程控制智能补光灯的开启和关闭,查看智能补光灯的型号,亮度等级,调节亮度,光敏 Lux值,功率,温度,工作状态(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一机一档管理功能:支持对接入的智能监控箱和摄像头基本信息进行列表展示及详情(实时视频、设备编号、状态坐标、厂商、型号等)查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第3小项中心网络交换机:1、交换容量≥672Gbps,包转发率≥207Mpps;2、千兆电口≥48个,万兆光口≥4个;3、 MAC地址表≥16K,支持ARP表项≥4K,支持IPv4FIB表项≥4K;4、支持MUXVLAN功能,支持基于MAC/协议/IP 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5、支持RIP、RIPng、OSPF、OSPFv3;支持10KV业务端口防雷能力;6、支持G.8032以太环保护协议;▲7、需与象山交警大队机房核心交换机使用统一品牌并且兼容;第7小项:云存储数据存储节点系统无缝对接,提供生产厂家无缝对接承诺。★中心云统一对边缘节点进行资源纳管、远程监控、部署升级和数据传输。(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支持将业务系统和云管理平台集中管理,统一管控、实现运营联动。支持在云边协同场景下,中心云平台对边缘云平台的纳管、资源调度以及健康监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此项要求明显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无缝对接承诺同样是要求背书文件的行为,既然对有此要求,是否应该告知原有的设备品牌是什么,目前市场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几大厂商对外的公开信息都是标准协议,互联互通,那就说明不存在不同品牌之间不能对接的现象,如此要求那只能说明存在着具有认为设置障碍的嫌疑,明显的存在以设备厂商的特点以及特定参数作为条件达到人为控标的嫌疑,而加▲号的要求明显的存在着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既然对48口万兆网络交换机有此要求,是否应该告知原有的设备品牌是什么,并且以兼容性为由要求提供原厂商兼容证明及承诺函也是要求背书文件,现在的网络设备不同品牌之间的兼容性基本上已经不存在,除非人为的设置障碍。
特殊项目中如需要指定平台对接也需要原生产厂家提供接口对接说明文档,加盖公章,方便第三方供应商对接口做出技术开发。
招标代理没有明显回复平台对接接口说明还是按我行我素,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视为白设。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评分表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系统集成能力证书、信息安全系统运维能力证书、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或对应官方网站认证结果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评分表8(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信息安全系统运维(工程师及以上)的,每一名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开标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此招标是政府采购项目,把项目不符合的证书作为加分项难道招标代理这一点也不能把控了,难道招标代理不知道《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采购公告与招标公告不一致。
更正内容中
在招标公告中第一、第二页
作为一个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材料也如此潦草不负责任,如此的招标代理公司让财政主管部门有损颜面。
投诉事项5:商务和技术评分表:技术商务分
1、技术要求响应性(18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格表中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8分;标注“★”的指标每偏离一条扣 1.5分,未标注“★”的指标每负偏离一条扣 0.5分;本项最高18分、得分小于零分的作无效标处理。注:(1)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把加★号项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条件作为评分项,就是违法违规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限制条件的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五、九、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四)、(五)、(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3项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作为资格条件;第8项设置采购中国境内制造货物的,将制造商授权、承诺、证明、背书文件作为资格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合理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