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检查 /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象采购处字〔2025〕第07-2号)
发布日期:2025-05-12

一、项目编号:ZJQY-2025-002CG

二、项目名称: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系环境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初天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二十号265室

被投诉人1:浙江乾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住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百花路28号三楼

被投诉人2:象山县兴塘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定塘镇元亨路30号

四、基本情况:

  “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系环境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QY-2025-002CG)最高限价629.8932万元,投诉人因对招标文件设置有疑,于3月31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4月3日作出质疑回复。本机关在受理投诉后,暂停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人员团队项目负责人资质与环保工程资质要求的重叠;2.评分标准专利得分设置具有倾向性;3.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而非服务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事项1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3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象山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