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QY-2025-002CG
二、项目名称: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系环境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市田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集仕港镇十字东路3号
被投诉人1:浙江乾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住所:象山县丹西街道百花路28号三楼
被投诉人2:象山县兴塘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
住所:象山县定塘镇元亨路30号
四、基本情况:
“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系环境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QY-2025-002CG)预算金额为6298932元,于2025年3月26日在乐采云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因对招标文件设置不满,投诉人于3月31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4月3日作出质疑回复。本机关在受理投诉后,暂停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项目因服务费用占比不足50%,应归类为货物采购,而非服务采购;2.专利得分的设定倾向特定单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象山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