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ITC-202510600G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宁波市市级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标项四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楼
被投诉人1: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被投诉人2: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41号、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相关供应商:华润医疗器械(浙江)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300号13层1309室
四、基本情况:
项目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金额180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2025年4月7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项目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4月25日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于2025年5月8日进行质疑答复。本机关于2025年5月8日收到并受理投诉。本项目已签订合同并部分履约。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客观评审;评审过程未按招标文件及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要求我司澄清;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及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不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人投标设备(朗润1.5T磁共振设备)的技术白皮书内容前后矛盾,真实性存疑,如技术白皮书首页文字标明投标型号为SuperNova 1.5T,但样图显示的设备型号却是Supermax等,对其真实性,本机关将另行监督。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