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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北采购 处字 〔2025〕第003号)
发布日期:2025-09-01

一、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ZCG202500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惠贞书院高中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城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青林湾东区10号东一门

    被投诉人1:宁波市惠贞书院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8号

    被投诉人2: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9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采购于202563发布采购告,采购预算金额2150000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202564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被投诉人22025年6月30日收到质疑函,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于2025年7月4日进行质疑答复并于当日寄送投诉人。本项目已经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履约中本机关于7月14日收到并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符合性审查不符合不合理;质疑答复内容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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