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ZCG202500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惠贞书院高中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项目采购于2025年6月3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金额2150000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2025年6月4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被投诉人2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质疑函,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于2025年7月4日进行质疑答复并于当日寄送投诉人。本项目已经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履约中。本机关于7月14日收到并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符合性审查不符合不合理;质疑答复内容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