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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5] 第013号)
发布日期:2025-09-23

一、项目编号:SMCLZB2025040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项目模拟火灾、泄漏等功能集成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核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丰业大道西段天章三路沣东创智云谷8号楼3层

  被投诉人1: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被投诉人2: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一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10411873元,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2025年6月27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该项目于2025年07月07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该项目于2025年7月22日开标,共有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陕西核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长春市蓝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达实业(广州)有限公司等1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并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投诉人于2025年7月24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质疑函,并于2025年7月30日作出质疑答复。本项目已签订合同。

  本机关于2025年8月13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并当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商务技术部分主观评分过低,结果排名第二,人为控分因素影响极大;评分存在“畸高、畸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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