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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核
关于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0-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6-2017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7号)要求,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台账及档案资料,结合政府采购日常工作情况,对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建设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在编4人,专职编外人员3人。专职人员中本科学历有6人,并有4人具备中级职称。所有工作人员专职专岗,受理审查(网上)、经办、复核稽查、质疑处理、档案管理等岗位均有专人负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场所设置了专门的对外咨询服务台、开评标室、休息室及档案保管室。并具备固定的对外咨询服务电话、传真、电子投影设备、监控录像等监控设施配备运行良好。 
(二)制度建设 
1、政府采购制度齐全。建立有采购人员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流程、质疑处理、项目负责、奖惩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专门的财务管理、保证金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中心内部人员分工明确,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职责清晰,做到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 
(三)业务建设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相关采购制度,每一个采购项目,从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信息的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到专家的抽取和开评标全过程,都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信息报表统计工作及时,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部门指定任务。 
2016-2017年共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182次,采购预算1.5928亿元,成交总额1.4027亿元,节约资金1900.79万元,节约率11.93%。网上竞价发起615次,采购预算2797.27万元,成交总额2608.49万元,节约资金188.78万元,节约率6.75%。 此外,2016-2017年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共收到质疑函6份,均按时答复,投诉3份。 
(四)社会评价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制订了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相关制度,并通过定期、不定期德的例会、学习与培训,坚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树立了良好的工作作风。从社会评价情况来看,不管是预定考核项目中采购人、专家和供应商的反馈情况,还是同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评价意见,反映都比较良好。采购单位评价 27份,综合分数为10分。供应商评价14份,综合分数为10分。专家评价20份,综合分数为10分。审计、纪委评价2份,综合分数为10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编写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采购信息公开有待加强。采购公告内容不全,中标结果公告少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 意见和建议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采购流程及重点环节控制管理。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3、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与培训,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4、进一步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做到政府采购档案保管完整。 
三、考核结果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我们认为该单位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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