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宁海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的要求,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方法
自查自评、社会评价和现场考核(结合日常采购工作情况)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队伍建设齐全,场地及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规章健全,管理科学规范,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任务。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宁海县采购中心完成采购项目128个,采购预算金额33120.28万元,成交金额29507.55万元,节约资金3612.73万元,节约率10.91%。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承担宁海县申请入围供应商资质及大量协议商品和网超的审核工作。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取得较大的提升。如:《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规范(试行)》、《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操作规范》、《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宁海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等规章制度。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获“202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助力复工复产先进单位”称号。
(二)存在问题
1、专职政府采购人员偏少,专业力量需要加强。
2、采购文件编制不够精细,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计算得出量化考核分为76分,社会评价分为19.6分,合计考核总分95.6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宁海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