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

——
意见征询

——
  √

2025-05-28

——
  √

2025-06-17

——
  √

2025-07-03

查看原公告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一、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5]第1041号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年):4893071.42浙江云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工业区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承包象山县中心城区81座公共厕所的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厕的日常保洁、除臭、消毒、管理等服务工作,并做好公厕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满足采购人要求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根据《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进行日常考核、处罚,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管理考核办法》有调整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新的考核办法。若中标单位承包的公厕运行状况及内部环境卫生未达到考核细则的要求,采购人将根据考核的具体成绩扣减中标单位的月考核奖金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玉刚,陶丹丹(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炜妙,康德存,欧阳泉,张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邵茹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云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45.551.548.041.551.553.043.547.7939.6787.46
1象山县城路市政运维建设有限公司47.053.048.544.551.547.547.548.538.687.1
1宁波嘉亿同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2.553.056.543.549.540.544.047.0740.087.07
1宁波宇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8.554.548.552.053.050.553.551.534.7986.29
1宁波鼎浪城市服务有限公司43.549.558.544.549.548.045.048.3637.4885.84
1星原城市服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4.548.547.542.050.548.543.546.4336.5482.97
1宁波安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4.554.548.540.051.048.048.047.7934.982.69
1浙江城洁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9.555.044.539.555.552.544.548.7133.9482.65
1宁波正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549.558.047.050.548.545.549.9330.9180.84
1宁波云景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9.544.558.040.550.048.043.047.6432.6580.29
1象山朝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3.545.544.539.050.047.041.044.3634.4278.78
1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3.550.048.539.551.552.047.547.529.8777.37
1宁波伟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46.052.544.540.551.550.544.547.1429.9977.13
1宁波福尔敦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2.044.044.538.050.543.042.543.531.2974.79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以三年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收取,该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人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19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东塘山路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圣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15991

质疑联系人:吴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356664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丹亚、丁雅文、杨诗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27358

质疑联系人:徐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99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