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具体要求及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未注册供应商应当注意注册登记所需时间,以免影响投标。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nbzfcg.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
2.3关于在线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供应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3)投标文件制作:3.1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4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安排相关人员递交至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2.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6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法读取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调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出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2.7本项目投标人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