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Y2025-2012
项目名称:梅山街道2025年度一般固废(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等)清运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招标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梅山街道2025年度一般固废(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等)清运处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招标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4.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4.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3响应文件制作:
4.2.3.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报价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报价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4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4.6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网站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士杰路2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8662
质疑联系人:黄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1069号38幢1号3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850287
质疑联系人: 乐工
质疑联系方式:139578513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A座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