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和《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象财库〔2015〕663号)、《关于〈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象财库〔2016〕514号)、《象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县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象财库〔2018〕455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结合象山县实际,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象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和诉讼费专户银行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和诉讼费专户银行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KXZJ-XS2025-009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账户名称 | 服务期限 | 中标单位数量 |
1 | 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家 |
2 | 象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5.2、投标人应为银行机构象山县分支机构及以上(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
5.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时间:2025年 4月 7日至2025年 4月 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方式和地址: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4月 28日 13: 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7.3、开标时间:2025年 4月 28日 13: 30分(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公开开标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联系人:干老师
联系电话:0574-591825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家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73759、15058009060
质疑联系人:史军挺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