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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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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东陈乡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一、项目编号:NBYH-20250208C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东陈乡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2300000(元)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汇振路3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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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东陈乡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象山县东陈乡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最高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立群,周振华,张谷峰,李春良,朱梦梦,王金燕,吴颖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7.067.054.061.041.553.060.556.2929.685.89
1宁波安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8.556.548.056.058.549.052.552.7126.2878.99
1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3.066.547.556.541.550.058.053.2923.3976.68
1浙江大信物业集团有限公司53.566.050.059.040.547.051.552.524.0976.59
1浙江城洁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6.556.547.555.540.048.552.549.5726.8276.39
1象山芸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4.548.545.055.538.050.043.046.3629.7676.12
1浙江新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2.056.549.055.540.047.055.550.7924.8375.62
1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53.556.548.056.038.548.053.550.5724.7675.33
1浙江中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8.557.050.056.041.545.052.550.0725.0175.08
1宁波嘉亿同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2.054.545.533.540.038.551.545.0729.3274.39
1象山县城路市政运维建设有限公司43.055.545.545.038.547.551.046.5726.9373.5
1知腾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52.554.543.534.039.048.055.046.6426.6773.31
1浙江云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44.047.540.055.540.046.045.5245.526.9372.43
1象山创美保洁有限公司36.533.030.528.037.035.530.533.030.063.0
1宁波善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5.532.540.529.033.541.532.034.9323.9458.8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2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东陈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顺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804796

质疑联系人:周怀良

质疑联系方式:13586818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650511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138583807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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