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XCG2025023
二、项目名称:象山影视城演艺团队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863400(元) | 上海行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1199弄9号楼5楼515室 |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静,梅栋,朱建国,叶芹,石园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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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行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5.3 | 77.0 | 67.0 | 72.0 | 73.0 | 72.86 | 20.0 | 92.86 |
1 | 宁波阿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9.7 | 64.0 | 59.0 | 63.0 | 67.0 | 64.54 | 19.84 | 84.38 |
1 | 江苏艺书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4.0 | 56.0 | 44.5 | 57.0 | 51.0 | 54.5 | 19.79 | 74.29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支付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象山影视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城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话:0574-65886020
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玲郑芝宋琼妍 蒋萍萍
电话:0574-6577850115957430650
质疑联系人:陈肖雅
联系电话:0574-6565520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胜光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