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振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振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灭火器采购及检测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5-1055
项目名称:宁波市振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灭火器采购及检测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199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振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灭火器采购及检测维护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本项目清单范围内的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气体钢瓶灌装、灭火器等进行采购,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产品送检,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地点: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田老师;联系方式:0574-88228779。
方式:1.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308029773@qq.com邮箱中。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HX-2025-1055)
售价(元):5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以公司名义汇入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城支行
帐 号:40070122000123279
户 名: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会按贵单位的汇入金额开具相应的发票,并于开标现场交于各投标单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3楼)
3、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振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62883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5室
项目联系人:陈佳妮、王静、田恬、唐佳萍、王波、虞礼周
项目联系方式:0574-88228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