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档案整理自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档案整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档案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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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元 |
2 | 档案数字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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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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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按照工作量完成档案整理相关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文件资料完整性检查、分类、文件排序、敲页码、立卷、目录输入、目录及封面打印、装订、装盒、档案入库、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最终以验收合格的实际档案整理卷数为准。 |
三、建设目标
(一)形成与收集
1.住房公积金档案收集范围应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特种载体档案,包含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住房公积金档案应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流程,制定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的确定,应符合国家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活动的监管要求,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集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 的规定。
(2)提取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 的规定。
(3)行政执法、诉讼和行政复议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应包括立案材料、送达材料、调查材料、结案材料、处理材料等,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 的规定,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5)项目贷款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GB/T 50626的规定。
(6)资金管理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JGJ/T474 的规定。
(7)文书档案采用一文一件方式进行进行整理归档,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装订,按年度及档案保管期限顺序整理。
(二)归档
1.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交接手续。
3.电子载体和传统载体同步归档的,在文件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保持一致,应建立电子档案与相应的其他传统载体档案的检索关系;仅保存电子载体的业务档案,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整理
1.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管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住房公积金档案应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
3.住房公积金档案应按类别、年度、机构、保管期限等项进行分类。
4.住房公积金档案应逐卷或逐件编制档号。
5.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应符合行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规定,应与目录编制、元数据收集等协调对应。
(二)归档
1.住房公积金档案经整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交接手续。
3.电子载体和传统载体同步归档的,在文件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保持一致,应建立电子档案与相应的其他传统载体档案的检索关系;仅保存电子载体的业务档案,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保管期限
1.住房公积金档案应分类别、按期限保管。
2.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宜永久保存。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签订合同后,在5天内,将有关设备、工作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