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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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查看原公告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8年阳明街道农村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JX2025034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阳明街道农村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经费测算表(2)1、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24〕27号)规定的余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即不得低于2490元/月;1、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24〕27号)规定的余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即不得低于2260元/月;
2经费测算表(2)2、一线作业人员(除驾驶员和项目管理人员)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的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09〕190 号)的规定,须有基本工资10%的补助,即2490×10%=249元/月;2、一线作业人员(除驾驶员和项目管理人员)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的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09〕190 号)的规定,须有基本工资10%的补助,即2260×10%=226元/月;
3经费测算表(2)4、所有人员(除河道保洁部分一线作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单休日加班必须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每月按21.75天计算,即月基本工资÷21.75×倍数,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得低于343.4元/天,单休日加班费不得低于228.9元/天;4、所有人员(除河道保洁部分一线作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单休日加班必须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每月按21.75天计算,即月基本工资÷21.75×倍数,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得低于311.7元/天,单休日加班费不得低于207.8元/天;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均按照上述内容修改,其余事项不变。因调整的内容较多,烦请投标人重现下载招标文件。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提供,自行下载。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余姚市长安路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823782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823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852号(公交会展中心站二楼)

传    真:0574-28911770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278756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9117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27131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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