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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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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宁海区域2025-2027年危废委外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批准,资金100%自筹,项目业主为①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②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③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④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⑤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①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市宁海县兴海北路与兴科中路交叉路口往东北侧; ②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兴科中路1号; ③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桐竹路8号; ④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宁波市宁海县梅桥区块兴海北路与三省中路交汇处西北角; ⑤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宁海县金港三路与金港路交叉路口西侧;

   2.2招标范围:东方日升宁海区域2025-2027年(共计三年)危险废物委外处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废胶包装物、废冷却液桶、废活性碳、废含胶膜&沾染物、废静态胶管、废二甲苯、废酒精、废抹布手套、污泥等危险废弃物的装运及合法合规处置服务。危废类别及代码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清单所示危废产生量为2025年预估量,具体按实结算)。

      2.3总工期(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4标段划分: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HW06HW08HW09HW12HW13HW17HW29HW31HW49,危废类别及代码具体详见《危废清单》。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2业绩要求:202271日起完成过类似项目三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及项目完成证明等相关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在投标报名阶段,连同本章第4.4.1条要求的其它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招标邮箱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4要求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资格。

3.5其他要求:/

(三)其他: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7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5716日至2025722日(北京时间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工本费300/份(公对公账户转账)

4.3 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银行账号:39760001040004861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东方日升宁海25-27年危废处置

4.4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4.1 下载公告中《供应商及保证金退款信息表》(内含《开票及保证金退款信息表》、《供应商信息表》和《投标确认回执》,按照所给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2.按照所给账户信息缴纳标书工本费→3.《供应商及保证金退款信息表》扫描件excel版本工本费支付凭证若本章第3.2条款有业绩要求的,需同步递交业绩佐证资料,一同打包发送至招标邮箱即为报名成功(邮件主题需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名称,示例:东方日升宁海25-27年危废处置-XXX公司)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的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若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后续投标(工本费不退),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24小时后仍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电话沟通

5.投标保证金  

5.1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5.3银行账号:39760001040004861

5.4保证金:10000.00(壹万元整)

5.5 递交截止时间:2025725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5.6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邮箱。)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东方日升宁海25-27年危废处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25729900分。

开标地点: 宁海县东方日升生活区日升大学培训中心(三省中路与槐园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东方日升RISEN供应商平台”https://srm.risen.com/#/supplier-portal/home-page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人:万先生、童先生

话:1328223869213605749731

0574-59953599-81240574-59953599-8123

箱:wanhj@ris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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