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项目名称:北仑区政务服务中心快递物流单位驻点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北仑区政务服务中心快递物流单位驻点服务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72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快递物流单位驻点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视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本项目一招三年,总金额72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快递物流行业中,政务服务中心的驻点服务具有专业性要求高、保密性强、需与政府系统深度对接等特点(如处理政务文件、证照寄递等),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及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政务服务中心涉及的服务内容(如审批结果、证照、文件等)均属于国家机关公文或类信件性质材料,必须由邮政企业提供以确保合规性。任何非邮政企业承接此类业务均违反法律规定,面临行政处罚风险。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基于上述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宁波市北仑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分公司采购快递物流单位驻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