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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公告

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碘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



一、项目编号:NH-TS2025-062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碘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32000(元)杭州润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号中策园4号标准厂房107-114号
2报价:288000(元)浙江涌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6幢A401室
3报价:380000(元)宁波覃柘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799号3号楼4011-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4智能厌氧微需氧培养系统评标结束经业主自查发现预中标单位杭州润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触屏操作显示屏是“操作触摸屏共14寸”不满足指标要求,属于负偏离指标。经评审委员会复核未给予扣分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碘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四智能厌氧微需氧培养系统》的扣除后的得分已改变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标项四-(智能厌氧微需氧培养系统)作废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超纯水系统超纯水系统骇思PU-UV1132000
2全自动碘分析仪全自动碘分析仪长春星锐AutoChem3360Plus1288000
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系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系统郑州安图AutoLumoA180013800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辉,万晓飞,周超群,章金川(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张煜炯

、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润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55.058.055.063.058.057.830.087.8
1宁波童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1.065.061.063.065.063.020.283.2
1宁波甬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6.044.045.041.045.044.218.3362.53
1协合医联(宁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2.039.044.039.041.041.018.0859.08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涌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3.066.064.065.063.064.230.094.2
2宁波云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3.055.055.051.053.053.429.8483.24
2宁波市江北宏松商贸有限公司54.054.055.050.051.052.829.9182.7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宁波覃柘贸易有限公司61.065.063.064.062.063.017.3780.37
3杭州乾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4.038.035.033.039.035.830.065.8
3宁波友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4.046.045.043.047.045.016.7161.7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5000元   标项二:5000元   标项三:5700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中路3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77180

质疑联系人:楼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1688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4楼

传 真:0574-82533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云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533300

质疑联系人:葛振球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5333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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