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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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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行政中心和综合活动中心健身房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一、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1.项目地点: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和学士路166号。

2.采购内容跑步机、大飞鸟、史密斯龙门架、俯卧式屈腿训练器等1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并具备验收条件。

4.质保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实行资格后审。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9:00至2025年9月11日17:00(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电话。

3.联系人:包老师、岑老师;联系电话:89295663、89295103;邮箱号:764171435@qq.com。

四、成交单位的确定

本项目成交单位的确定方式为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报价单位成交候选人,成交家数:1家。

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5000元,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当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税金、售后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处理。

2.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作无效处理,最低报价有2家及以上相同的,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

3.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

4.报价文件提交地点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09办公室)。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包老师、岑老师

联系电话:89295663、892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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