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
项目名称:仑传客户端功能开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仑传客户端功能开发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包括:客户端双首页UI、数据埋点定制开发;客户端运营工具升级,包含我的社区开发、收银台及聚合支付能力开发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要求,推进整合浙报集团“天目云”、浙江广电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省级技术平台。
1、从延续性考虑:北仑融媒体平台及“仑传”APP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自上线以来,融媒体平台及“仑传”APP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有效支撑中心的宣传业务。选择传播大脑公司作为供应商,可最大限度确保平台及APP的延续性。
2、从专业性考虑: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指导,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四大省属文化集团共同发起,是一家“国有控股+市场机制+资本加持”的科技型产业公司,是国家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重要组成成员。公司被浙江省宣传部指定为省级融媒体“一张网”平台产品供应商和技术服务商,具备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融媒体架构能力、项目实施能力、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和一体化运营能力。公司具备丰富的客户端研发和运营经验。浙江省省级客户端“潮新闻”也由该公司建设与运营。公司还为浙江省内外数百家区县融媒体中心、政府及行业媒体提供了官方客户端建设及运营的服务。同时,公司具备丰富的数字化改革项目支撑经验。省委宣传部“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集成监管平台”、“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智慧管理系统”、“未来社区家头条”等项目均由该公司建设。
综上,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先进、专业的产品与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特定公共服务事项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