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和《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象财库〔2015〕663号)、《关于〈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象财库〔2016〕514号)、《象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县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象财库〔2018〕455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结合象山县实际,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51211
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招标项目
中标家数:1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象山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采购文件;
2、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3、获取方式:登录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s://www.zjzcbidding.com/)网站,进入“公示公告-采购公告”栏目,查找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在本项目公告网页的底部),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注:如首次在我公司网站购买采购文件的,需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正常购买(今后项目报名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流程操作手册详见网站首页。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 元
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账 户:574910215010001
行 号:308332114165
十、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嘉宁路99号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574-59129687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人:闻一帆、王豪迪、张汝芳、蒋敏敏、李晶
联系电话:0574-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