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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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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5年新设象山支行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5-11-06


根据《杭州银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杭州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5年新设象山支行监控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5年新设象山支行监控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bank-NB-(2025)-0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建设工期

最高限价

备注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5年新设象山支行监控工程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0日历天(配合室内装修进度要求

3342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取得公司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须提供三项证明材料: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2.总公司营业执照3.总公司针对本项目为分公司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3.3年内(自2022101至投标截止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官网等公开信息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如总承包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

8.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5116起至20251112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开标室

3.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4.投标人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付款回执单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5.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箱、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714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 112714 30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开标室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相应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无效认定

2.本项目为自行组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

3.本项目如为公开招标的,本项目公告公示发布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虚假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688号

联系人:江威

联系电话:0574-8709080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

联系人:李飞、董嘉雯

传真:0574-55717439

联系电话:0574-55717445 15706841037

邮箱:815872309@qq.com

3.异议联系

异议联系人:忻秉明

异议联系电话:0574-55717445

异议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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