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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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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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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驻点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9


发布日期:20251119

公告期限:20251119日至202511月26

招标编号:ZJZC-257149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驻点保安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驻点保安服务项目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宁波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驻点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可兼投兼中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估岗位数(岗)

三年预估金额(万元)

标段一

城区支行(东门支行、鼓楼支行、江东支行、江北支行、兴宁支行、高新区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100

2615.4

标段二

鄞州片区(鄞州分行、明州支行、新城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56

1415.1

标段三

镇海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24

625

标段四

北仑分行驻点保安服务

24

574.3

标段五

慈溪片区(慈溪分行、杭州湾新区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38

919.1

标段六

余姚分行驻点保安服务

32

708.5

标段七

奉化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16

378.5

标段八

宁海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13

292.3

标段九

象山支行驻点保安服务

18

405.1

备注

上表中1岗=每日10小时双休岗,最终人数按中标人提供的实际岗位结算。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1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1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

①可以提供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若最终中标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中标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如无法开立或使用工行账户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3.8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

3.8.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8.2投标人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注册地在宁波市以外地区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注册备案证明

3.9服务能力要求

3.9.1各标段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该标段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3.9.2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该标段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以上机构的服务配送能力。

3.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④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⑤投标人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清退并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采购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11199:0020251129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登录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s://www.zjzcbidding.com/)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在公告网页的底部),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4.4支付方式:线上扫码支付,支付完成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如首次在我公司网站购买采购文件的,需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正常购买(今后项目报名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流程操作手册详见网站首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2900

递交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1212900

6.2开标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话:0574-87179083

人:曹景恺、陈雷、胡霞、胡智名、缑子末、李晶张晓亮

件:tender02@126.com

9、其他事项:

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将通过与投标人现场询标、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2室;

收件人:曹景恺

联系方式:0574-87179083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电子邮箱:tender02@126.com;传真:0574-8717908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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