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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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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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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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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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新区综合执法队车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宁波广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综合执法队的委托,就宁波市高新区综合执法队车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根据采购人内控制度并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征集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GCZX-2025058询比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高新区综合执法队车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及服务内容:车载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并接入用户现有平台;

2、采购数量1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元;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计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实行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以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gczx01@126.com)或携带至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创意设计大厦1101-2室)购买。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宁波广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乡支行

账号:81170101302271248

注: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响应保证金字样。

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保证金递交账户:

单位名称:宁波广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乡支行

账号:81170101302271248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12930前(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宁波广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508号创意设计大厦1101-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5年1212930(北京时间)宁波广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508号创意设计大厦1101-2);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启会议。

、公告的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site/home

、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高新区综合执法队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8821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广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508号创意设计大厦1101-2

联系人:陈春楠、赵琳 电话:0574-288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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